七部委发布燃煤锅炉环保方案

  116日,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 、环保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规划到2018年,推广高效锅炉50万吨,淘汰落后燃煤锅炉40万吨,完成节能改造40万吨,提高燃煤工业锅炉运营效率6个百分点,计划节约4000万吨标准煤。

 

  这是继火电行业大幅提高排放标准后,国家部委首次针对其他燃煤工业锅炉的环保提标改造措施。20119月,环保部发布了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实施新标准后,计划到2015年,电力行业氮氧化物排放可减少58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可减少618万吨。

 

  事实上,在火电与其他燃煤工业锅炉行业之间一直存在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双重标准:火电标准高,而燃煤工业锅炉标准低。目前,其他行业中存在大量低效率、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大部分锅炉、窑炉尚未加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假设至2015年电力行业大气治理达到相关规划,则其他行业污染物排放可能将代替电力行业,成为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首要污染源。

 

  据统计,我国锅炉燃煤占比超过80%,截至2012年底,在用工业锅炉达到46.7万台,总量178万蒸吨。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12年供热行业消耗原煤达到2亿吨,工业热力领域工业锅炉年耗煤量6.5亿吨,占全国耗煤量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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