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小区为了美观、统一,都不允许住户自己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但是,今后,建设单位或是物业应当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条件,不得阻止住户自己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
近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作为提请审议项目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起草工作由省人大会农工委牵头。
今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初次审议《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昨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征求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其中,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便利条件,不得阻止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
“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系统和制冷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新建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太阳能利用系统作为建筑节能设计的组成部分,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太阳能“很是看重”,鼓励既有建筑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在不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便利条件,不得阻止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

